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和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的通知
  • 作者:发展规划与医院管理处
  • 编辑:潘艳红
  • 发布时间:2024-09-29

    一、工作机构

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和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由发展规划与医院管理处牵头统筹组织,院办、组织部、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招生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科技处、基建处、体育部、大外部、图书馆、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校团委、信息中心、保卫处、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临桂临床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口腔医学院)及各二级学院(含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基础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智能医学与生物技术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医学检验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全科医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康复医学系)选派专人负责数据填报工作。

二、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

(一)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填报工作

930日-1020日:各相关部门根据附件1《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综合调查表任务分解表》任务分工及附件2《2024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指南填报数据,由某一部门单独负责的表单或由多个部门负责但填报行列互不冲突、相对独立的表单,发展规划与医院管理处会给部门设置填报账户,请填报人员自行上系统填报数据(网络填报系统网址: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系统https://tjxt.moe.edu.cn:8000/#/),有填报任务但未设置填报账号的请在工作群下发的模板表单内填报数据,由发展规划与医院管理处负责汇总填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于10月20日前上交数据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纸质版要求附上三审三签封面单附件3),即部门统计人员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部门公章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

1021日-10月22日:发展规划与医院管理处对上报数据进行检查、汇总,并将需要修改的数据返回各部门修改。

10月23日-24日:发展规划与医院管理处再次对各部门上报数据进行检查、整理、汇总,上报学校分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校领导及院长办公会审定。

10月25日:提交教育事业统计综合调查表数据及证明材料,上报教育厅。

(二)2024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请相关部门按照附件4《2024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中的任务分工及附件5-1、附件5-2等采集指南的要求,登陆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系统,根据工作进度要求填报相应数据。

1.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系统,平台登录地址为:

https://udb.eqea.edu.cn/passport/login.html

各部门填报账户审核账户密码由发展规划与医院管理处发放至部门填报联络人。

2.基础数据表(包括“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表1-4-1专业基本情况”“表1-4-2专业大类情况表”“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3 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表1-5-4附属医院师资情况”“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7-1实验场所”)中的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需要优先录入系统中。请组织部、教务处、人事处于附件4任务分解表中的时间节点前完成录入。

3.工作进度安排:

9月30日-1015:组织部、教务处、人事处完成基础数据录入。

1016日-115:有关部门进行数据收集、整理、填报。

116日-119:发展规划与医院管理处对上报数据进行审核、并对核心数据进行分析。

1110:提交本科基本状态数据,上报教育厅。

三、工作要求

(一)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和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工作是评估高等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的重要参考,采集的数据将作为学校质量常态检测、院校评估、专业评估和认证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beat365官网“十四五”高质量发展以及审核评估各项重要指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准确、按时完成数据填报任务。

(二)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应为数据填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应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专门负责数据填报工作。请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切实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法治意识,牢牢守住数据质量“生命线”,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数据,守牢统计底线,坚决杜绝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三)各部门负责人和填报人应认真学习相关数据填报指南,确保按统一标准采集填报数据。数据采集涉及多个部门的,应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严禁工作推诿。

(四)负责填报学生信息、教职工信息、在校生死亡信息、办学条件信息、资产信息的单位和部门,务必留存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以供备查。

(五)数据填报工作中要注意各项数据的采集质量,加强核查,保证采集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填报的数据要注意和上一年的数据相衔接,如有数据增减超过20%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六)为方便联系与咨询,请各部门负责数据采集工作的工作人员加入QQ工作群237069376。未尽事宜,请联系发展规划与医院管理处,潘艳红 18178366276、8993202。


附件:1.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综合调查表任务分解表

     2.2024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

     3.三审三签封面单(教育事业统计专用)

     4.2024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

     5-1.2024年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

     5-2.2024年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


                                                      发展规划与医院管理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