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压实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任务落到实处,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压实高校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桂教办〔2024〕32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各二级单位2024年上半年落实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调研,主要调研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切实履行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
各二级党委,各单位(部门)要深刻领悟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 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若干措施》(桂教教师〔2023〕55 号)等要求,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首要位置,强化教师党支部建设,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教师队伍建设全过程,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以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引领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全面提升。
二、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
各二级党委,各单位(部门)要全面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弘扬教育家精神,大力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贯穿于教师招聘、培养、考核、晋升等多个方面。各二级党委,各单位(部门)要成立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与考核工作小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任工作小组组长,成员由二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教学督导组、分工会、分团委、教学秘书、教师代表等组成。做好教师日常提醒和教育,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把握教师思想动态,排查问题隐患,重视教师身心健康,关心和解决教师的实际问题,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育德育人能力。
三、根据师德师风建设目标制定完善年度工作计划。
各二级党委,各单位(部门)要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明确每年需要开展的具体任务,细化责任分工。落实每学期至少研究1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及师德违规情况半年报告制度等要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成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推荐、培养教育、奖励激励等重要依据。
四、2024年上半年师德违规情况和师德隐患风险研判。
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排查有无师德违规行为,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全面排查是否存在师德师风风险隐患,排查师德举报途径是否通畅,排查师德师风舆情监测机制是否完善等,写明发现的问题及相关整改情况。
请各二级党委,各单位(部门)于2024 年7月2日前将以上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及相关实施办法、效果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415办公室(明德楼415室),word电子文档请发至jsgzb@glmc.edu.cn,联系人:覃老师,联系电话:0773-2538119。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