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利用暑假关键期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做好新学期工作准备,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自查,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及内容
本次校园安全工作自查覆盖全校各单位、部门。自查内容为《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全区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安稳(2023)1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教基建(2023)14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3)863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醇基燃料使用安全排查整改的通知》(桂教办(2023)826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燃气(液化气)安全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3)684号)等明确的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情况,尤其是校内施工、建筑安全、体育场馆、食堂管理、住宿管理、燃气管理、醇基燃料管理、交通安全、实验室管理、实训基地管理等情况。
二、工作安排
分为全面自查、抽样调研和总结整改三个阶段。
(一)全面自查(8月15日前)。各单位、部门进行“起底式”全面排查。
(二)抽样调研(8月15日-21日)。学校成立调研组,进行抽样调研,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规章制度、工作记录、台账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了解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情况。学校结合实际,派出工作小组对各单位、部门开展自查情况进行抽样检查。
(三)总结整改(8月22日-30日)。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注重把总结整改贯穿自查过程,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坚持边自查边整改,实行销号管理,确保8月30日前整改完毕。
三、主要任务
(一)消防领域。要突出人员密集场所、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高层住宅、建筑施工场地等重点场所,聚焦易燃可燃装饰装修、保温材料和占堵生命通道、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冒险施工、宿舍门窗设置铁栅栏影响逃生和救援、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和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充电等突出风险隐患,以及学校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安全检查和整改、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落实闭环管理。要重点抓好动火等危险作业排查整治,对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进行全面排查,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严防小作业引起小火灾,小火灾引起大事故。(牵头单位:保卫处,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二)危险化学品领域。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要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仓库、发电机房(存放有柴油)等场所进行全面风险排查,严格分级分类监管,强化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废物处理等各环节的管理,强化实验室气瓶、特种设备、自制设备等管理,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着重排查师生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使用、摆放、废物处理是否规范,领用、回收台账是否健全,危险化学品存放地点技防、物防是否到位,危险化学品监管负责人日常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符合高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牵头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部门)
(三)校车领域。对教职工通勤车,重点检查安全和应急设施设备是否配齐完整,是否定期保养,乘车教职员工是否按规定佩戴安全带,是否存在超载、超速等问题。(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四)食品领域。针对近期发生的食堂领域问题全面开展自查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问题要立即整改,排除隐患,切实筑牢织密学校食堂安全防火墙。对校园内食堂全面排查,重点检查食堂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留样等是否规范,储存的食材及调味品是否处于保质期内,餐具清洗、消毒、保洁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是否正常,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上岗培训等情况是否落实到位。对校园内其他餐饮、食品经营店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原料受污染、禁售品、三无产品、过期变质产品等情况。(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五)建筑施工领域。对学校自建房、建筑物(含构筑物)排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建设、结构性裂缝等情况。建筑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宣传,是否设置施工围挡、围挡是否完好,是否定期开展施工安全和质量安全检查,是否独立设置施工通道和出入口,是否存在不按方案施工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问题。(牵头单位:后勤管理处、基建处,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六)抓好安全基础能力建设。学校高风险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师生员工熟悉应急救援预案、熟知安全逃生出口(避灾路线),熟练使用紧急避险设施,熟知岗位应急处置措施。大力推进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建设,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烟雾报警、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牵头单位:保卫处、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七)醇基燃料专项排查整治。要主动联系属地消防救援等部门共同参与排查,确保能够精准有效识别醇基燃料安全风险隐患,做到规范整改。要对燃料的来源、存储、使用等各环节逐一检查,确保燃料向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买,醇基燃料存放要远离火源、热源、电气设备、易燃易爆物品,安装专用电磁阀和防火设施,使用金属材质管线,并定期对燃料箱及管路进行检查及维保工作,防止泄漏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八)食堂消防专项排查整治。加强食堂炊具、燃油管道等管理与使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要加大食堂区域消防检查,重点对明火区域是否做到防火分隔、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灭火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齐全完好、电气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排油烟管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清洗、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检巡查是否开展等情况检查,坚决预防消防事故发生。(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校园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千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全面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务求取得实效。要把此次自查作为抓实抓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紧盯问题隐患整改,以自查促规范,以整改促提升,补齐安全管理短板,有效化解存量风险,防范增加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
(三)构建长效机制。要突出抓长抓常,深入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用“严实细”的制度机制指导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升学校安全工作水平。各牵头单位请于8月16日前将自查报告(包括安全工作情况、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并附问题清单)发至保卫处,电子邮箱:bwc@glmc.edu.cn。联系人及电话:付俊,0773-368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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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