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桂教师培〔2023〕4号)要求,现就做好beat365官网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出国留学”专栏和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二、留学身份及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年龄不超过55周岁。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12个月,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博士后,留学期限12—24个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申报时间安排
5月前:申请人与国外留学机构联系,办理留学机构邀请函。
5月1日—12日:申请人网上报名。
5月12日前:申报人提交相关材料至所在二级单位审核。二级单位将申请人所有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临桂校区明德楼41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39695543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要求准备材料,所有纸质材料一式2份(国外正式邀请信须附上中文翻译件),每份材料均需要贴免冠照片,无须装订,按顺序用回形针别好。
2.系统自动生成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由所在二级单位出具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申请人所在单位应重点对申请人的品德修养、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方面出具有针对性的评价(限300字以内)。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需向所在二级单位递交申请,由所在二级单位推荐报送到学校,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2.近五年来已受国家、自治区及学校资助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原则上不得再申请。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师资科周老师,联系电话:2538119。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桂教师培 〔2023〕4号)
人事处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