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和《beat365唯一官网教学检查制度(修订)》(桂医教发〔2019〕27号)的要求,为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学校定于2023年2月13日开始,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对全校教学、教学管理、教学保障情况及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全日制本科、高职教学情况。
(二)研究生教学情况。
(三)留学生教学情况。
(四)继续教育教学情况。
(五)教学服务与后勤保障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上学期教学工作重点的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重点推进内容。
(二)上学期二级学院督导工作的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本学期的工作计划。
(三)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和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区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情况。
(五)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计划。
(六)研究生课程教学、实践教学、学位工作及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与监督等情况。(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七)后勤保障、学生宿舍、校园环境及安全等情况。
(八)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三、检查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系、部)、相关教学保障部门自查。
(二)学校检查小组对二级学院(系、部)进行抽查。
(三)学校检查小组对教学保障情况进行抽查。
(四)校领导、学校检查小组进行检查性听课。
(五)各二级学院(系、部)党政领导及校、院两级教学督导成员对本院(系、部)进行检查性听课,自行组织安排。
(六)学校检查小组开学前对后勤保障、学生宿舍与教室、校园环境及安全等进行检查。
(七)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等相应检查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检查内容与方式方法。
四、学校检查小组成员及分工
参加检查人员包括学校领导、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研究生学院、各教学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
第一组
组长:张志勇
(一)
成员:简 洁 汪丽燕 彭 靖 龙 亮 王海平 曹桂林 高 东 谭盛葵 石武祥
谭 洁 周 云 杨业容
记录员:杨业容
检查部门:临桂校区—公共卫生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
集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
成员:孙 莉 李建周 刘洪波 庾俊雄 王 丹
记录员:王 丹
检查部门:东城校区—医学检验学院、康复医学系
集中时间和地点:2月20日下午东城校区科教楼大厅
(三)
成员:孙 莉 郭中凯 刘 翔 王 丹
记录员:王 丹
检查部门:924医院
集中时间和地点:2月21日上午924医院
(四)
成员:彭小红 李朝旭 熊爱民 李 迪 彭志洁
记录员:彭志洁
检查部门:南溪山临床医学院
集中时间和地点:2月21日上午南溪山临床医学院
(五)
成员:莫中成 潘 智 陈依鸽 陈 玲 杨业容
记录员:杨业容
检查部门:第二临床医学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桂林医院)
集中时间和地点:2月21日上午第二临床医学院
(六)
成员:李建周 孙江滨 李丽梅 黄雅丹 李 倩
记录员:李 倩
检查部门:第五临床医学院(桂林市人民医院)
集中时间和地点:2月21日上午第五临床医学院
第二组
组长:王赣华
成员:彭小红 孙立元 胡友根 吕运成 梁瀛尹 钟晓敏
记录员:梁瀛尹
检查部门:临桂校区—智能医学与生物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集中时间和地点:2月20日上午智能医学与生物技术学院大厅
第三组
组长:陈 旭
成员:周燕园 陈 健 杨 扬 郑 楚 黄轶旻 黄雅丹 李 倩
记录员:李 倩
检查部门:临桂校区—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全科医学院
集中时间和地点:2月20日上午基础医学院1号入口
第四组
组长:辛 懋
成员:白 玲 魏 兵 梁雪清 覃 强 蒙智娟 彭志洁 黄宝娇
记录员:彭志洁
检查部门:临桂校区—国际教育学院、大学外语部、体育部
集中时间和地点:2月20日上午国际教育学院楼下
第五组
组长:谢忠文
成员:莫中成 王海鹏 唐劲礼 陈 玲
记录员:陈 玲
检查部门:临桂临床医学院
集中时间和地点:2月20日下午临桂临床医学院8号楼
第六组
组长:马献力
成员:莫中成 秦明群 冯天瑾 李 迪 王 丹
记录员:王 丹
检查部门:东城校区—口腔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集中时间和地点:2月20日上午东城科教楼大厅
第七组
组长:李清华
成员:简 洁 李建周 张 顺 王振冉 高 燕 石 琳 杨业容
记录员:杨业容
检查部门:乐群和东城校区—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
集中时间和地点:2月20日上午乐群校区行政楼下
第八组
组长:周国增
成员:高 东 邓立东 李欣蔚 龙 亮 彭小红 李建周 彭 勃 蒋海萍 杨攀攀
曾 丽
记录员:曾 丽
检查部门:后勤保障、学生宿舍与教室、校园环境及安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等。
集中时间和地点:由检查组自定,学生开学前完成。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二级学院(系、部)、教研室、教学管理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做好开学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各项教学管理及相关制度,所有人员准时到位,并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佩戴好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二)请全体检查组成员认真参加检查工作。
(三)检查性听课后请手机微信端填写听课评价。
(四)请党委宣传部安排人员拍照。
(五)请院办统筹做好用车安排。
(六)未尽事宜请联系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杨老师,5891110)。
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