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关于推荐卫生系列非临床类药学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的函》(桂药监职办〔2022〕2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推荐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师资科周老师,电话:0773-2538119,18077774911。
附件:关于推荐卫生系列非临床类药学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的函(桂药监职办 〔2022〕23号)
人事处
2022年9月23日